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住房保障 >> 常见问题 >> 正文

如职工不想再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的,该如何操作?

发布日期:2024-01-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答: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服务窗口办理逐月还贷终止手续。如配偶要代办的,携带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人需修改过公积金账户密码后才能委托他人代办,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