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 >> 正文

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常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8-10-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4月24日至5月23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常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0月29日向常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吕振霖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汪泉作表态发言,市长丁纯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在经济总量保持较快增长、城镇化率持续提高的情况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常州市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2015年以来,市人大、市政协每年将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列为“一号议案”“一号提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联合出台《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问责办法》,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连续5年实施“生态绿城”建设,累计增核6万亩、扩绿3.8万亩、联网920余公里;编制实施《新北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武进区生态保护引领区规划》,率先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搬迁与淘汰工作;荣获“2016中国人居环境奖”第一名、国家森林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等荣誉,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连续4年全省第二,2016年绿色发展指数全省第二。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制定颁布常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连续11年开展“生态文明在行动”,建立月检查、季点评、年考核机制;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17年获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执法先进集体、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在全省率先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出“常州模式”。

常州市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全部办结督察组交办的690件环境信访问题,责令整改355家,关闭取缔207家,查封扣押18家,立案查处223件、罚款2372万元,移送行政拘留2起,刑事拘留3人,约谈193人,问责23人。

督察指出,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产业结构仍然偏重,局部地区污染问题突出,与国家、省相关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一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不到位情况。绿色发展理念立得不牢。生态优先的工作导向不鲜明,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落实不到位,2015-2017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分值在百分制综合考核中仅占3分。全市13个重点大气高架源有7个位于城区主导上风向,影响城市空气质量。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常州市产业结构偏重,2017年重(化)工业产值占比高达77.4%。能源结构比较单一,2017年煤炭能源消费占比达77.8%,非电行业用煤占比较高。大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的重点企业分布在沿江沿湖地区,增加入江入湖污染负荷的压减难度。部、省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环保部约谈交办问题的焦溪、三河口、厚余等集镇区管网建设均未按期完成。省政府通报的金坛区新朋建筑材料厂未完成砖瓦行业整治。省“263”曝光的溧阳市上兴河污水管网建设缓慢、生活污水直排和金坛区金花河黑臭问题未完成整改。省环保厅约谈通报的三山港区域水环境问题,督察时仍有生产废水直排河道。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常州市及各辖市(区)尚未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一些部门和地区淘汰落后设备、工地扬尘管控、码头堆场扬尘管控不到位。武进、金坛等地多台3吨/小时及以下铸造冲天炉仍在运行。

二是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全市钢铁、水泥、火(热)电企业烟(粉)尘排放量占比较高。内河码头缺乏抑尘措施。全市化工、家具、喷涂、汽配注塑等行业VOC治理不到位,“油改水”措施未落实。老旧机动车较多。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不到位。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缓慢。全市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场地未全部进行调查和评估。江苏庙桥绿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填埋固废严重污染环境案虽已调查处理,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尚未实施。水污染问题较多。太湖西部区、百渎港桥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中部分截污、活水等整治措施不到位。溧阳市沙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餐饮等违法项目。保留的畜禽养殖场中有85个未通过整治认定,通过整治认定的仍存在非法排污现象。

三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重污染行业整治力度不大。全市现有化工企业入园率较低,全省倒数第二。全市现有印染企业年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0%以上,基本无中水回用,部分企业预处理后废水不能稳定达标。全市现有电镀企业、钢管酸洗企业,布局分散、规模小且违法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生态保护不力。全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规划尚未正式出台,生态红线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金坛区方山森林公园二级管控区内约2万平方米的森林被擅自砍伐,堆放废矿渣污染环境。横山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范围内违法毁林建墓未得到彻底遏制。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全市34个关闭矿山宕口未开展生态修复。“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突出。邹区镇集聚大量废旧车辆拆解点,薛家镇、奔牛镇、孟河镇集聚众多塑料粒子加工点,洛阳镇、前黄镇集聚大量小铸造企业,基本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废气废水直排问题突出。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欠缺,全市仍有部分撤并乡镇管网未全覆盖,湟里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村前、成章片区管网未建成。城中村、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进展缓慢,永安花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全市规划发展村庄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占比较低,部分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底数不清,废玻璃钢渣、铸造废砂、汽摩配加工废弃物等无处置出路,随意倾倒现象普遍。全市生活垃圾未实行全量焚烧,金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迟迟未落地。

督察要求,常州市市委、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聚焦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大力度解决突出问题,更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常州市要痛下决心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更大力度推进减煤、减化,坚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要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保部约谈等重大问题整改,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要系统全面梳理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突出环境问题,更大力度推进“263”专项行动,深化化工、印染、涉重等重污染行业整治,加快推进钢铁、热电、水泥企业空间布局调整和提标改造,强化生态红线管控,加快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固废处置能力和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委、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常州市委、市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省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汪泉表示,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指出问题精准到位,提出意见针对性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市委、市政府完全接受督察组的意见,将严肃对待督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最严格的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标本兼治到位。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市委、市政府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坚决有力的整改行动,重点研究解决好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步伐、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增强环境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要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见到实效。要严格考核问责,加大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考核力度,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要加强信息公开,加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督察组还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常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督察组有关人员,常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辖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