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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常州办理情况(第九批)

发布日期:2016-08-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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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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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镇上沛开采石矿。上沛岩山头村紧邻开矿处,粉尘污染严重扰民,未经当地村民同意将灌溉水塘填掉。

1.经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反映的矿山企业为“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溧阳市上兴镇毛家村老虎山地块,该公司玄武岩露天开采(续采)及建筑石子加工建设项目2012年3月经溧阳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溧环发〔2012〕20号),2013年11月26日通过了溧阳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验收。2014年,因开采范围调整,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015年1月29日溧阳市环保局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下发了相关审查意见。

3.“矿区紧邻村庄”问题。根据环评资料,矿区设置了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和200米、300米(下坡)爆破安全防护距离。针对矿区开采范围调整后需要拆迁的158户居民,上兴镇政府已于2014年6月启动拆迁安置工作。截至2014年12月15底有12户居民完成搬迁,剩余146户居民均已与上兴镇政府签订拆迁协议。同时,上兴镇政府对签约居民给予租房补贴或发放过渡费。信访反映的岩山头自然村位于兴源矿区北侧,全部22户居民中需拆迁的有10户。经现场测量,最近的农户住房距离为40米。

4.“粉尘污染严重扰民”问题。由于矿区距离居民过近,企业在爆破作业、挖掘机(刨抖机)作业及车辆运输过程中有粉尘(扬尘)产生,在一定大风气象条件下对距离矿区较近的村民有一定的影响。

5.“未经村民同意将灌溉水塘填掉”问题。信访反映的灌溉用水塘面积约2亩,位于矿区核准的开采范围之内,1983年分田到户时生产队将该水塘分到了农户名下,实际上自2005年开始,该水塘已废弃不用。2015年12月,在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流转农户农田过程中,因流转租金问题,个别村民与兴源矿业发生纠纷。经上兴镇政府积极协调,兴源矿业已经与村民就土地(水塘)转让及其他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矛盾得到缓解。

溧阳市政府责成上兴镇政府责令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7月26日停产到位。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上兴镇政府会同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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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圻庄村“鑫蓝听车辆附件厂内电泳厂,1、没有环保手续;2废气扰民;3、非法处置废酸

1.经现场调查,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反映的企业名称为武进区洛阳鑫兰昕车辆配件厂,位于武进区洛阳镇圻庄村,“50万套/年电动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于2014年3月21日经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2016年3月开始建设,2016年4月投入生产,目前尚未通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环节、无电泳生产工段、不存在使用酸的情况。

3.反映的电泳厂位于洛阳鑫兰昕车辆配件厂南侧,名称为常州市坚大涂装有限公司,有电泳生产、酸洗和喷塑工段。“10万件/年涂装加工”项目于2013年9月2日经武进区环保局审批,2013年12月19日由常州市常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修编环评,2014年7月3日通过“三同时”验收。其中,喷塑工段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后至今尚未通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4.经查,常州市坚大涂装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和2015年1月10日分别购买4.5吨和5.5吨共计10吨盐酸。产生的废酸存放在5只尺寸为1m*1m*1m的废酸包装容器内,约5吨左右,酸洗槽(3.5*1.2*1.6m)尚存盐酸约5吨左右。坚大涂装2014年、2015年废酸均委托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葆科技)处置,但至今未拖运过。

6.2016年7月24日至27日,武进区环保局会同洛阳镇政府连续开展对上述2家企业的现场监察和监测。经监测,坚大涂装酸洗工段酸雾吸收塔排气筒内氯化氢排放浓度1.61 mg/m3、排放速率5.36×10-3kg/h;电泳烘干工段废气处理排气筒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17 mg/m3、排放速率2.19×10-3kg/h;喷塑烘干工段废气处理排气筒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37mg/m3、排放速率1.88×10-3kg/h;下风向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氯化氢浓度0.076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0.62 mg/m3、总悬浮颗粒物浓度0.759mg/m3,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1.7月26日责成洛阳镇政府督促鑫兰昕车辆和坚大涂装立即停产整治,在信访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2.7月31日,武进区环保局对坚大涂装和鑫兰昕车辆等两家企业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违法行为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听告字〔2016〕110号、113号),责令二个单位停止生产,并各处以罚款10万元。

1.继续加强对鑫兰昕车辆和坚大涂装的执法监管,加密巡查和监测,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坚大涂装立即对产生的废酸依法妥善处置。

2.加强信息公开,及时与附近村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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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崔塘西路2号“双龙办公家具厂”有甲醛味(每天要运10吨),天天下午到晚上气味很重;废料垃圾晚上偷着倒在河里,污染环境。

1.经现场调查,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反映的“双龙办公家具厂”为常州市双龙办公用品厂。该企业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崔北村崔塘西路2号,其东面为崔塘西路、南面厂界围墙外有一条村级河道、西面为农田、北面为工厂。成立于1998年,生产项目有玻璃制品加工、塑料制品和办公座椅制造。经7月26日现场检查,该公司的3个生产项目均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手续。

3.经调查,反映每天使用10吨甲醛的企业为常州市天宇立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9月,天宇立森租用双龙办公厂房建设浸渍纸项目,2016年3月投产,经核查,该单位每天的甲醛使用量约10吨。该单位浸渍纸项目的生产地点及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未向环保部门重新报批环评,生产时使用甲醛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原料,未按规定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或处理系统。

4.2016年6月20日,武进区环保局首次接到12369平台受理的关于天宇立森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即进行检查,并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经罚告字〔2016〕42、43、44号),责令该单位停止浸渍纸项目的生产,共处罚款55万元。

5.7月26日夜间、7月27日昼间,武进区环保局对天宇立森的厂界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氨气浓度、甲醛浓度、臭气浓度未超出国家排放标准,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6.反映偷倒“废料垃圾”的河道位于双龙办公厂区南边,是村级河道。7月27日昼间武进区环保局对该河道进行现场勘察,未发现河道内及周边有倾倒废料垃圾的痕迹,并对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无明显异常。

1.7月26日责成横林镇政府督促双龙办公立即停产整治(环保大检查中已列入“三个一批”整治),在居民信访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前,不得恢复生产;督促天宇立森立即停产关闭。

2.7月31日对常州市双龙办公用品厂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经罚告字〔2016〕46号),按上限处罚款20万元。

1.责成横林镇政府立即对双龙办公厂南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同时加强河道及周边巡查,落实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制度。

2.武进区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执法监管,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信息公开,及时与附近村民沟通。

45

常州市溧阳金峰水泥厂粉尘污染、噪声污染,2015年开始焚烧常州运过来的毒土,现在将毒土埋到水泥厂东边的河道下面。

1.经调查,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于2002年,位于溧阳市社渚镇周城集镇,主要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公司建有9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生产线规模为2000吨/日,其余8条生产线规模均为4500吨/日。1#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02年经常州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05年7月通过常州市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2—8#线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由省环保厅审批同意建设,并通过“三同时”验收。9#水泥熟料生产线建于2010年,因未批先建,于2014年被省环保厅实施处罚。

3.2016年7月27日,溧阳市环保局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7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查阅在线监控数据,污染物排放达标。7月27日、28日,溧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颗粒物、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经检测,大气污染物排放值均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噪声部分点位超标,但防护距离内811户居民均已拆迁。

4.经核实,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企业接收处置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公司三江口地块(常隆地块)建筑垃圾(含污染土),处置方式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磅单显示累计接收59748.52吨,使用记录显示累计使用59654.49吨。两者之间误差原因为部分土壤添加时采用铲车配比,添加量为估算值。

5.7月26日现场调查,企业厂区内有两条河道与外河中河相接连,两条河道均为企业产品、原辅材料运输通道。溧阳市环境监测站在企业内部河道、外河采取水样9个、底泥样5个,监测数据未见异常。同时,对企业周边已拆迁村庄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异常情况。

溧阳市政府要求社渚镇政府会同环保部门责成企业对噪声源进行进一步排查,针对性开展整治。

1.溧阳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速处罚到位。

2.责成企业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挂牌督办整治的成果。

3.加密监测,全面掌握企业废气和噪声排放情况,溧阳市环保局定期对企业开展监督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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