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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集采结果何时能在江苏的药店范围内得到共享?

发布日期:2022-07-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省医保局2022年度所确定的医保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就是实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向基层群众提供国家和省带量采购药品的服务保障工作。
   针对这一事项,省医保局前期已经召开多轮由零售药店、中选企业参与的座谈会。大家均表示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并将按要求做好履约保供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今年我们将尽快加以完善:一是出台零售药店参与集采的政策文件。我们将起草零售药店参与集采政策文件,明确零售药店参与集采的方式和程序、采购与销售要求、履约监管措施等。二是将确定供应品种。我们会在近期,对国家集采的1-6批和省集采1-2批中选品种进行梳理,征求相关品种中选企业供应意愿后,确定列入零售药店采购范围的品种。三是开展药店申报审核公布工作。我们将尽快启动定点药店参与集采申报工作,及时公布参与药店范围。四是开展相关协议签订工作。我们会督促零售药店选择相关产品并报送计划采购量,根据约定采购量与中选企业在省平台签署采购协议,同时,一并签署医保定点补充协议。五是启动采购和销售。监督参与零售药店在省平台采购集采中选药品并按规定销售,供应企业进行备货并按合同约定保障供应,医保部门及时开展采购和供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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