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首页 | 最新发布 | 发布实录
正文  
2020年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20年1月3日,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召开了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安排,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沈亚瑾就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安排中几个需要注意的重点方面作了解读。

2019年1月4日,市政府发布《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起实行市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为从法治层面对《通告》进行细化,2019年6月27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通告》及《管理办法》,常州市禁放区域面积为314.9平方公里,涉及常住人口245万,27个街道(乡镇)、359个社区(村委),960个住宅小区,657个自然村。禁放区域包括:

(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二)G42沪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三)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区域;

(四)金坛区禁放区域: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五)溧阳市禁放区域:东至城东大道,南至高铁沿线,西至G233国道、奥体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溧阳市禁放区域)。

相对于去年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今年增加了溧阳部分市区,全部实行全年禁放。同时,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禁放地点也较去年扩大,新增2类禁放地点,主要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以及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下列禁放区域外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

(四)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及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六)国家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九)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市、辖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为满足部分有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市民朋友,今年春节期间,常州市在禁放区域外设立了6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各地公安部门会同城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将共同维护集中燃放点的人员安全及燃放秩序,引导市民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6个集中燃放点的具体位置为:

1.金坛区:华城路以南、复兴路以东、南二环路以北,前居午村组空地

2.武进区:滆湖公园东门门口广场

3.新北区:常州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区管委会广场(龙虎塘街道新科路)

4.天宁区:中吴大道北侧、凤凰公园西侧、光华路南侧、芳田路东侧所形成区域

5.钟楼区:312国道以北,工业大道以西,钟楼区邹区镇灯博广场

6.经开区:横山桥派出所(华喜路5号)西侧空地区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