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 >> 正文

关于征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强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市政府审议。您可在2023年6月20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通信地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

联系电话:0519—87209867

电子邮箱:944596756@qq.com。

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溧阳市政府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运营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省、常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市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市级平台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和运维的(含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用于支撑各单位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信息化项目。

本意见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和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系统、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APP及第三方小程序等工程或服务项目,包含建设类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运维类项目。

办公使用的电脑、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移动存储设备、手机、软件产品、耗材等的购置和维护,用于部门宣传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和维护不适用本意见。

二、职责分工

市大数据管理局是全市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各信息化项目产生的数据资源,编制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的财政资金安排;

市发改委参与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和项目评审、验收等,负责项目立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交易各方提供开评标场所和相关服务,并对交易过程见证、管理;

市委网信办负责审核项目建设方案中网络安全部分的内容;

市审计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项目实施单位是信息化项目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储备信息化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配合市大数据管理局做好信息化项目的论证审核、竣工验收、绩效管理等工作,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项目的各类台账资料。

三、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实施单位在每年9月15日前填报《溧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向市大数据管理局申报下一年度计划,经大数据管理局必要性审核后列入全市信息化项目储备库。多个单位共同使用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或牵头单位进行申报。涉密项目应当经市委机要(保密)局审查,报市大数据管理局备案后列入信息化项目储备库。在建项目或跨年度支付尚未结束的信息化项目,按要求填报《溧阳市存量信息化项目备案表》(详见附件2)至市大数据管理局。

(二)计划审定

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领域信息化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和项目预算合理性进行论证,并按照项目性质、轻重缓急等因素,拟定各信息化项目建设优先次序,列入信息化项目实施库,同时将存量信息化项目列入实施库。

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及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力可能和项目需求优先顺序,拟定市本级信息化项目预算及年度建设计划;对非市本级财政支持的信息化项目,由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及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的必要性和资金情况,拟定非市本级信息化项目预算及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化项目预算及年度建设计划报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全市信息化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该计划同时作为市发改委项目立项依据。

(三)审核采购

实施计划印发后,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计划安排,项目预算金额100万(不含)以下编制项目建议书,100万以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至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领域信息化专家对《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中核定的建设(运维)内容、规模、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通过审核后,市本级财政支持的信息化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市财政局申请项目建设经费。对非市本级财政支持的信息化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前,需由大数据管理局出具审核意见。

(四)竣工验收

项目建成试运行2个月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填报《溧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件3)向市大数据管理局申请竣工验收。市大数据管理局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及信息化领域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项目实施单位在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五)绩效评估

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政府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计划统筹。年度建设任务清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必须在当年实施的临时性新增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由市大数据管理局和市发改委初审,报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后,增补纳入年度建设任务清单。

(二)强化结果应用。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存在停建停用、低频低效、职能并转等问题的数字化应用,以投入、产出和成效为评估原则,分类实施“关停并转”。

(三)强化运维管理。信息化资产运行维护,资产主管单位参照新建项目建设流程实施。

(四)保障数据安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等法律法规规定,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按要求采用密码技术,并定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确保政务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

附件01:溧阳市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申报表

附件02:溧阳市存量信息化项目备案表

附件03: 溧阳市政府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附件01:

溧阳市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计划申报表

(   年度)

申报部门(盖章):              

项目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络人

部门/职务

手机

投资匡算(万元)

资金性质①

建设(运维)依据②

建设(运维)内容

预期成效

特色亮点

项目预计实施进度

备注:

填写说明:

①填写“市级财政投资”或“非税收入”或“自筹资金”。

②列出最有说服力的建设依据(如上级文件、政府会议纪要、应用需求)。

附件02:

溧阳市存量信息化项目备案表

备案部门(盖章):              

项目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络人

部门/职务

手机

建设(运维)总经费

(万元)

承建单位

建设(运维)内容

建设(运维)周期①

已支付经费

情况②

下一年度

需支付经费(万元)

备注:

填写说明:

①指从签订项目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②列明之前每一年度分批支付情况。

附件03:

溧阳市政府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承建单位

验收申请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大数据管理局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溧阳市政府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运营绩效,强化项目建设统筹力度,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开发成本,强化数据共享利用,在考察了浙江长兴县、苏州昆山市、无锡梁溪区、无锡宜兴市等地区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模式后,根据国家、省、常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一、起草过程

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征求了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等主要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征求了其他市级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和各平台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四块,主要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流程和其他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了市大数据管理局、网信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等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工作。

(二)明确实施流程

信息化项目按照项目申报、计划审定、审核采购、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的实施流程进行建设。明确了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市本级以及非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方式、新建项目和运维项目的管理模式,强调了绩效评估和管理。

(三)明确其他相关要求

加强对临时性新增项目的计划统筹,项目的绩效考核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的构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