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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推动实施《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月23日,常州市召开《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推进会,专题部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市领导许峥、徐新民、狄志强出席会议。

  《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省内首个以“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常州市第二部涉水综合性法规,突出新时代“保护优先”的治水管水护水新思路,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和系统治理的理念。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全面提升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推动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加快制定完善《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督查检查执法力度,确保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务求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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