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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局:《人民防空工程标识》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8年6月27日,江苏省质监局在南京市组织召开了《人民防空工程标识》(送审讨论稿)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陆军工程大学、江苏省民防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市人防办5位人民防空、标准化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会议由江苏省质监局主持。

该项目被江苏省质监局列入2017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计划,由常州市民防局提出,江苏省民防局归口管理。项目组从项目立项的背景、制定的必要性、主要工作过程、编制原则和内容、编制依据等方面详细汇报了项目建设情况。与会专家和相关单位听取了项目组的成果后,一致认为该标识标准以新时期人防建设为指引,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办、省民防局关于人防工程标识标注的有关规定,着眼新时期人防发展使命,构建了完善的人防工程标识体系,对提升人防工程在社会和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标识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准确,基础资料详实,符合标准编制的内容要求,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成果达到了省内首创的目的。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会上,与会专家就标识的修改和完善,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质监局要求项目组结合这些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和完善标识内容,完成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准的制定,统一了全省人防工程的形象,有效地宣传人防的相关知识,成为宣传人防的“特殊窗口”,有效地帮助群众和专业人员在复杂的地下空间中辨识人防工程的范围,有利于更好的管理和维护人防工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充分发挥了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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