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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装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推动常州教育装备工作创新发展,激励各地各校做好教育装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装备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年常州市教育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全市各职业学校、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及各级教育装备部门。
  (二)先进个人:全市各职业学校、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育装备部门的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装备管理部门
  (1)能够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程、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教育装备的建设、配备、管理、使用等工作;
  (2)科学有效地实施管理,积极组织本地区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装备比赛、培训及相关活动,促进应用,成效明显。
  (3)教育装备工作有特色,有创新举措,并取得一定成效。
  2.学校
  (1)重视教育装备工作,管理、应用的整体水平较高,注重教育装备绩效,为减负增效、促进师生发展服务。
  (2)能认真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学校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等专用教室管理科学、规范。
  (3)承办或协办教育装备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能积极参加装备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竞赛及相关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先进个人
  1.分管领导
  热爱教育装备事业,重视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理念先进、工作创新 ,分管工作成绩显著。 
  2.装备管理人员
  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钻研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能,积极实施信息化管理。积极参与装备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竞赛活动,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评选方法
  1.根据全市学校规模、装备管理机构数量和其他有关条件,确定并下达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2.各地、各校依据推荐名额和申报条件组织推荐。认真填写《常州市教育装备先进集体推荐表》《常州市教育装备先进个人推荐表》和《辖市、区先进集体、个人汇总表》(详见附件2、3)。盖章后填写好送交常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sxqxh@czedu.gov.cn,主题设为“**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
  3.截止日期:12月20日前。
  联系人:曲晓红,电话:0519-86631105。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常州市教育局颁发“常州教育装备先进集体”和“常州市教育装备先进个人”奖牌和荣誉证书。
  附件:1.常州市教育装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教育装备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
  3.辖市、区先进集体、个人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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