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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公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发布日期:2017-02-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食药监规〔2016〕2号)文件要求,通过省局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评定系统对常州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评为守信企业(A级)的有8家,评为较重失信企业(C级)1家。已将评定结果公示在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上,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7日至20日。

监管部门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及时通知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并告知企业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反映,监管部门将按照(苏食药监规〔2016〕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妥善处理有关异议申请。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对较重失信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抽验和“双随机”抽查力度,适时进行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在评定年度内再次违反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同时,监管部门也鼓励企业加强规范生产经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努力争取在下一评定年度能够提高一个信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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