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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号通告(企业防控)
发布日期: 2022-03-13   字号:〖

  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切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止疫情在企业扩散、输入和外溢,现就企业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立刻转入应急状态。各企业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按照企业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制度,防控工作人员全面梳理企业防控措施,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向属地政府报告企业防控动态。
  二、严格加强入口管理。加强门卫人员配备,严格进入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检验及测温管理,按照企业人员管控流程,红码、黄码人员及体温不合格人员坚决不允许进入并立刻报属地政府;外来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进入人员均应使用企业提供的“场所码”进行登记;企业与确诊病例的密接员工应及时安排进入临时隔离点并报告属地政府,实行封闭管理。
  三、严格加强健康监测。全面梳理排查企业员工近段时间以来行程,如发现与确诊病例有行程交叉,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并采取隔离措施;严格落实员工体温检测,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就地隔离,避免继续接触其他人员,安排专人立即送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
  四、严格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对外接触,取消非必要的出差、出行;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避免或减少职工聚集和集体活动,严禁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提倡召开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倡导灵活办公,尽量通过弹性工时、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分批轮流到岗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如确需到岗上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五、严格加强货物管理。企业除按照进口或来自高风险地区货物防控流程对相关货物进行消杀检测外,对进入企业的货物(快递)均应进行预防性消杀,防止由于本地疫情引起的新冠病毒进入企业。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专班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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