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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政府机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频发的国家。无论是何种“突发事件”,都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党和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逐步建立了诸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应急管理制度。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如何进一步预防以及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是政府全面履行自身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树立政府形象,重塑政府公信力的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联系实际、找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常州市司法局特组织了一次问卷调查,对我市政府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调查问卷。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1、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男性占62.5%,女性占37.5%。

2、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占18.18%,大专学历的占9.09%,本科学历的占54.55%,研究生学历的占9.09%,博士生学历的占9.09%。

3、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科员级别的占60%,科级干部的占10%,县处级干部的占20%,厅级干部的占10%。

4、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在单位担任一般工作人员的占50%,担任部门副职的占10%,担任部门负责人的占30%,担任单位负责人的占10%。

5、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在本次调查前,对“突发事件”含义的理解,“非常清楚”的占44.44%,“模糊认识”的占44.44%,“完全不理解”的占11.11%。

6、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对“突发事件”的了解渠道,通过“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情况”了解的占30%,通过“媒体报道的重大事故”了解的占40%,通过“本单位或本市发生的事”了解的占10%,通过“在培训和学习中遇到的案例”了解的占20%。

7、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在现实中如果遇到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发事件”,选择“听天由命”的占10%,选择“密切关注”的占50%,选择“怨天尤人”的占10%,选择“积极面对”的占30%。

8、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关于当前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薄弱的环节问题(多选),选择最多的分别是“缺乏见微知著的敏锐性”,“对群众情绪的疏导能力不强”,“现场的处置能力不强”,都占14.29%。

9、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关于提高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主要的途径是什么(多选),选择最多的分别是“学习应急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注意日常工作积累”,“加大相关培训力度”,“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各占15%。

10、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关于公务员提高“突发事件”现场控制能力迫切需要加强的方面是什么(多选),选择最多的分别是“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占21.88%,“处理实际问题的操作能力”,占18.75%,“基本的风俗人情常识”,“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胸有全局的意识”,都占15.63%。

11、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关于应对“突发事件”应该具备的心理素质(多选),选择最多的分别是“沉着冷静,清醒理智”,“热情合作,甚至在最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分担责任的能力”,都占17.65%。其次是“满怀信心地思考和行动,激励自己,感染他人”,“加以平常心面对失败、挫折、困难、刁难”,都占14.71%。

12、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对遭遇“突发事件”时为了应对紧急情况,有时会采取暂时性的限制,如非典时对感染和疑似感染的人群进行隔离,对此,看法为“同意”的占45.45%,看法为“比较同意”的占27.27%,看法为不太同意的占9.09%。

13、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所在单位“有,且定期”进行过“突发事件”的宣传与教育或一定的逃生演练与疏散演习的占33.33%,“有,但不定期”的占44.44%,“完全没有”的占22.22%。

14、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对疏散演习、逃生演练、突发事件的宣传与教育的态度,认为“很有必要”的占77.78%,认为“无所谓”的占11.11%,认为“没必要”的占11.11%。

15、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对于“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方式(多选),选择“电视上的公益广告”的占29.17%,选择“网络上的有奖问答的”占12.5%,选择“参观科普教育基地”的占12.5%,选择“讲座”的占16.67%,选择“报纸杂志介绍”的占20.83%,选择“其他”的占8.33%。

16、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渠道(多选),选择“报纸公告”的占12.5%,选择“电视媒体”的占21.88%,选择“网络媒体”的占15.63%,选择“微博”的占12.5%,选择“微信、QQ”的占15.63%,选择“短信群发”的占18.75%,选择“其他”的占3.13%。

17、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所在的单位“已经聘请”了法律顾问的占75%,“没有聘请”的占25%。

18、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所在的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会”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的占75%,“不会”的占25%。

19、参加调查问卷的人群中,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对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所在单位“会采纳”的占33.33%,“不会采纳”的占11.11%,“需要向上级机关报告,根据上级指示采取下一步措施”的占55.56%。

综上所述,当前常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于“突发事件”应对的了解程度越来越深,对于“突发事件”出现时,政府机关应该扮演的角色以及存在的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有相当多的政府机关会通过培训、实战演练的方式提高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但也存在少数机关对于“突发事件”应对不够重视的情况。另外,随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普及,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并将该意见向上级部门报告,根据上级指示采取措施的机关越来越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政府机关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要提高责任意识,对“突发事件”不能推挡,而是要迎难而上,积极参与,主动化解,努力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第二要提高工作能力,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展各类培训和实务操作,不断提高政府机关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第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要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政府机关的处置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不违反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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