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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关:友情提醒-请在6月30日前报送年报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又是一年年报季,常州海关友情提醒广大报关单位,抓紧时间在6月30日前报送年报。根据相关规定,一旦超过30日未报送年报,海关将不再接受其办理海关业务,并通过系统自动对其进行通关锁定。

所谓年报,即《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那么,哪些对象需要报送年报呢?已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和其他类型的经营者需要向海关报送年报,主要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和无进出口经营权加工企业。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新注册登记企业,只需在次年该时段报送年报,今年就无需报送啦!

通常情况下,企业年报是自动接收的,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即“由预录入机构代理报送年报”、“年报报送日期在7月1日后”、“关键字段变更”,年报会转入人工审核,企业就需要到现场来交单。

如果对于年报报送具体事项有疑问,请拨打85139089进行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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