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结果反馈 >> 正文

关于对《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0-08-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是2020年度政府规章正式项目。为保障该立法项目的科学性、民主性,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8月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同步公开常州市司法局邮箱、电话,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20年7月至8月,市司法局向辖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到溧阳进行了调研。截止2020年8月7日,收到一条意见,建议将第七条“江苏省立法平台系统”建议修改为“江苏省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市司法局经研究,同意采纳。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开展对《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研究,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对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相关报送审议和公布报备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