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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规范房产中介行业,对乱收费行为“零容忍”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7年,全市二手住房成交656.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56%,成交金额为442.72亿元。这是3月29日从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官方数据。
  二手房交易量的不断攀升,也为中介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与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常州市房管局联合物价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为了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常州市恢复开展“诚信房地产经纪机构、金牌房地产经纪人”等创优评选活动。
  执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提高买卖双方对中介机构劳动付出认可度
  《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政府网络监管平台公示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全部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等信息。同时,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服务相关事项,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且签字确认。
  对于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如何来界定价格违规行为呢?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黄健将价格违规行为汇总为如下9种:
  (1)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标示信息不全,不按规定的内容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
  (4)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没有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5)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7)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8)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9)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房源发布做到“五真”,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据了解,为确保房源发布做到“五真”,即真实产权、真实存在、真实委托、真实价格、真实图片,《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委托人同意后到相关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屋状况说明书要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
  此外,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实名在网站等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经纪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在行业内开展创优评选,完善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为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做大做强,在全行业树立金牌经营的行业风气,由常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常州市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联合开展“诚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金牌房地产经纪人”评选活动。
  据悉,“诚信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评选标准中,最突出的一条,就是合法、公正、公平地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当年执业无过错责任投诉,无不良行为和被媒体曝光的记录。
  另外,获得“金牌房地产经纪人”称号的人员将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并授牌,名单也将刊登在常州各大媒体报纸,向社会呈现,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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