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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取消下列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8日

申请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街道社区

原保障方式

原因

KZ160011

万夫林

3204211946*****110

五星街道勤业一社区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退出

KT170017

戴国旗

3204211979*****61X

天宁街道五角场社区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退出

GT130473-K

虞顺方

3204021955*****216

红梅街道凯旋城社区

实物配租

不符合条件退出

DT070159

王胜大    

3204021967*****214

兰陵街道劳动新村第一社区

实物配租

转借、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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