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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10-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的决定》。《决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围绕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部署要求,提出了常州人大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中走在前、做示范的工作举措。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围绕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提出代表议案2件、建议255件。截至目前,255件代表建议已经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的占90.2%。会议要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切实把事关全市发展的“大事要事”做好、基层群众所盼的“关键小事”做优。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听取了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对《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关于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两个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对两个草案进行了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副市长夏思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10月31日,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其他有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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