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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社会公众调查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19-08-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了提高政府立法制规的质量,保障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严肃性,根据《常州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规定,现对《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进行社会公众调查,以保证后评估质量。我们从2019年07月10日至2019年08月09日开展了这项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调查情况

通过此次网络征集社会公众意见,评估小组搜集了社会公众对我市浅层地下水资源数量、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的认识,以及公众对《办法》制定、实施、效果的总体评价。

经征集意见汇总,社会公众对《办法》内容及实施效果满意度均在60%以上,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满意度也在60%以上;对不规范开采使用地下水的危害(如水质污染、地面塌陷、沉降、地裂缝、水资源枯竭等)的了解较为均衡;对规范性开采、使用浅层地下水(如申请取水许可证、凿井资质、废孔废井封填、定期报送取水量等)了解程度不高,均在40%-50%左右。

通过此次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评估小组了解到,《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因我市浅层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开采使用较为便利,市民对开采使用过程的规范性、危害性重视程度不高。

二、下一步对策

进一步加强浅层地下水规范使用的宣传力度,将规范用水理念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引导广大市民、商户、企业积极参与,提高对浅层地下水的重视程度,对不规范、不必要的浅层地下水开采情形逐步规范、填封,严格保护浅层地下水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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