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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14日,《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常州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4月10起施行。

《办法》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做到了“六个明确”。一是明确政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二是明确了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三是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区别;四是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管理的各项要求;五是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便民举措;六是明确了食品摊贩经营的禁止区域。

《办法》的适时出台、有效落实,不仅给基层带来一份“接地气”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也让社会公众感受到一份“有诚意”的改革红利,不仅对提高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标志着常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下一步,常州食药监局将抓好《办法》出台后的宣贯和培训工作,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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