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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政府资助对象?

发布日期:2022-08-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在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领助证》认定;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认定; 
  (3)残疾儿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认定;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凭烈士证书等相关材料认定; 
  (5)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和社区证明认定; 
  (6)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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