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正文

人社局:常州市2017年度社保基数申报工作自4月17日开始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即将开始,此次基数申报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26日。

  参保单位可选择CA网办、普通网办、柜面申报三种方式进行申报。参保单位以2016年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对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接受职工的监督。从2017年7月1日起,对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月缴费基数。2017年7月1日后补申报缴费基数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核定次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对未按规定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实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稽核。

  此次基数申报主要特点:(1)大力推进网上申报,为保证企业单位申报的方便快捷,以及由普通网办用户向CA网办用户的平稳过渡,市社保中心通过网办程序的改造,已将普通网办和CA网办在操作流程和网页界面上进行了优化整合;(2)强化企业基数申报培训,在基数申报期间,市社保中心将派社保业务骨干深入到各辖区、街道对参保单位进行基数申报的免费业务培训,并邀请同和公司的CA网办工程师进行现场讲解社保业务网上申报的相关知识。(3)优化基数申报材料和流程,此次基数申报取消了《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自查表》,企业单位只需提供《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常州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及劳资报表、财务报表等能反映本单位2016年度工资总额情况的资料即可办理基数申报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