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 >> 教育政策、措施及实施 >> 正文

市财政积极配合做好市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1-11-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配合完成我市市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推进市属小学和幼儿园国有资产划转天宁、钟楼区工作。
  一是明确资产划转范围。常州市实验小学和常州市鸣珂巷幼儿园的全部资产划转到钟楼区;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和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的全部资产,常州市蓝天实验小学的国有资产扣除学校土地和校舍等不动产后划转到天宁区。
  二是明确资产划转的基准日。国有资产均按照2011年8月31日的账面原值划转,2011年8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因政府采购涉及的资产新增事项,由所在区财政局、教育局督促学校及时办理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等手续。
  三是明确资产交接时间。五所学校的资产划转交接工作需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