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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后,能否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发布日期:2019-07-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参保人员离开单位重新就业的,新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参保人员离开单位未重新就业且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有继续缴费愿望的离职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还需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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