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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首次监督评议“考核庭”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公诉人状态饱满,正义感强烈,特别是质证时抓住了问题关键,证据罗列层次分明,逻辑性强,很好地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公诉人需进一步提升庭审应对能力”……5月29日,市检察院对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邓某某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开展“考核庭”活动。庭审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等9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对该庭进行监督评议。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公诉人的出庭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展示和检阅公诉工作精神风貌,今年3月市检察院结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实施方案》,制订了《常州市检察机关“百庭考核”活动方案》,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职业共同体代表等对公诉出庭活动进行评议,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这一“考核庭”活动,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
  据了解,邓某某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系一人犯数罪的案件,且被告人对贩卖毒品罪始终零口供。如何通过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形成锁链证明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成为本案焦点和难点。庭审过程中,武进区检察院公诉人陈斌、戚黎娜从犯罪动机、交易书证、缴获物证等方面与辩护律师展开了交锋,真实、客观、全面展现了公诉人依法、有力、缜密指控犯罪的庭审水平。全市检察机关20余位公诉骨干旁听并评议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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