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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公布

发布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专项督察组)于2021年5月17日至6月5日对常州市武进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根据督察情况形成《常州市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8月25日,专项督察组召开常州市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情况反馈会,向武进区委、区政府反馈了督察工作具体情况和督察意见。《督察报告》指出,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决

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不足,考核导向作用弱化,“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根本扭转。结构转型升级不到位,以“两高”为特征的产业和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不到位,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尚未“清零”,规划任务完成打折扣。生态环境责任压实不到位,一些部门落实政策法规打折扣、搞变通,甚至不作为、慢作为,部分“点位长”“河长”“网格长”未能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导致一些突出问题久拖不决。

二是整治不力,行业性污染问题突出

武进区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坚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够坚决,走的还是粗放式发展的“老路子”,停留在“苏南乡镇工业模式”路径依赖舒适区,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缓慢,铸造、印染、化工、电镀等传统行业虽然经过多轮整治,但整治走形式、不彻底、不到位、标准低,仍存在集中度低、布局分散、工艺落后等问题,行业性污染较为突出。

三是重视不够,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

武进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片面强调外源输入、客观因素、历史原因。支流支浜水质普遍较差,抽测结果显示,196条支浜有36条水质为劣Ⅴ类,占比18.4%。排涝泵站污染失控失管。抽测15个排涝泵站积存水,劣Ⅴ类比例高达53.3%,污染问题极为严重。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管网建设进度滞后,雨污混流问题突出,工业废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基础薄弱,农田退水综合整治工作严重滞后,化肥施用量数据严重虚假失真,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长效管理机制严重缺失。滆湖生态系统恶化趋势明显,保护和修复投入不足、欠账较多,岸线开发强度较大,自净能力下降,生态修复工程进展缓慢,水质明显恶化。新孟河清水通道风险隐患大,沿线控源截污不到位。

四是源析不清,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力

源头污染防控工作不实,未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浮于表面。废气治理设施效率低下,废气治理整体水平不高,一些企业未配套建设治理设施,一些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建而不用,一些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设计不合理、运维不到位、“出工不出力”。工地码头扬尘管控不力,监督管理“宽松软”,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突出,执行《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不力,油烟扰民频发,群众信访投诉不断。

五是意识不强,环境风险隐患较多

关停企业存在环境隐患,化工、电镀等重污染企业“一关了之”现象比较突出,“两断三清”不到位问题严重,风险管控措施缺失。危险废物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危废经营单位存在未按许可证经营、入场分析造假、危废混放等问题;部分产废企业危废管理水平较低,识别、贮存不规范。工业废水排放造成冲击隐患,大量工业企业废水接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系统冲击隐患较大。

专项督察组要求,武进区委、区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全面实施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加大滆湖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高质量确保太湖安全度夏,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要求,武进区委、区政府应于督察意见反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督察报告》将在江苏生态环境厅和常州市、武进区政府网站全文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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