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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常州办理情况(第十二批)

发布日期:2016-08-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受 理编 号

举报内容

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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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西市村8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较多,东方特钢厂污水排入河道,目前河里有一米左右深的油。

1.经现场调查,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反映的“西市村8组”为湟里镇西墅村委下辖的名为西田舍的自然村,该自然村已于2011年开始拆迁,目前该自然村尚有3户居民未拆迁。经现场勘察,西墅村8组村道旁有多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露天堆放。

3.信访反映的河道为西墅村8组西田舍旁的名为洋湖塘的内河。西田舍的农田排放水及东方特钢的生活污水均进入洋湖塘河内。经现场勘察,该河道内淤泥沉积严重,部分河道内淤泥深度达到1.5米,表层水仅有30厘米,未发现河面有明显油污。

4.2016年7月29日,武进区环保局和武进区湟里镇政府对东方特钢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检查中发现该单位雨污分流不彻底、初期雨水收集不到位,排水口场地冲洗水正在排放,武进区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并查阅该单位排放口的近期在线监测数据,均未发现超标。同时,对洋湖塘两个断面进行采样,经监测化学需氧量分别为17.2mg/L、20.0mg/L,石油类分别为0.69mg/L、0.67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

1.湟里镇政府已对西墅村8组(西田舍)村道旁堆放的生活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同时开始对洋湖塘进行清淤,预计一周内完成。

2.责成湟里镇政府督促常州市东方特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接管工作。

1.责成湟里镇政府加快推进清淤工作,迅速改善河道水质,同时全面落实农村垃圾管理和河道治理工作,严防问题反复。

2.武进区环保局加强对常州市东方特钢有限公司的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信息公开,及时与村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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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龙澄污水处理厂废气扰民,周边多个居民小区。长期举报,未解决。

1.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2.常州龙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天宁区紫阳路8号,日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实际日处理量约2.3万吨/日,废水经处理后接入常州市深水江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深度处理后外排。该企业的废气产生源主要是其厂内调节池散发的废气,另外该厂集水井、初沉池和污泥池也有废气无组织散发。该些设施为全敞开式,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的无组织扩散。

3.该企业周边居民小区情况为:常发豪郡、香溢紫郡、水晶城三个小区位于企业西南方向,距离分别为1.0、1.1、1.4公里;青龙苑小区位于企业正北方向,距离为1.1公里。

4.经统计,2016年以来收到该企业废气扰民投诉5件,天宁区环保局均现场调查。上半年巡查巡测中发现厂界臭气浓度超标,已立案查处。

5.为解决废气扰民问题,该企业于2014年12月委托常州市环保科技推广中心进行技术选型及废气整治方案设计,并分别于2015年1月、2015年8月、2015年11月进行了三次方案专家评审会。前两次评审会由于调节池面积过大以及结构安全等问题,专家否决了初步方案。2015年11月根据与会专家建议以及常州市控制性规划限制要求,最终采用现有空置水池改造成调节池并加盖,其他初沉池、浓缩池、集水井另外加盖的方案。2016年5月企业已完成废气整治方案的工程整体设计,2016年6月完成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等前期材料的报批手续,2016年7月完成设计施工图纸并进入工程招投标阶段。

6.7月27日,天宁区环保局会同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常州龙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另外区环保局委托常州人居环境监测中心对企业附近敏感点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天宁区环保局对企业废气超标情况以及未采取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已于2016年8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常天环罚告字(2016)38号),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12万元。

1.责成企业严格按照进度表实施整治工程,在不违法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前提下,8月份尽快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废气整治工程。

2.天宁区环保局及青龙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加强巡查巡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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