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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月1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昌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屹列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表决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常州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及市财政局反馈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财政局将预算草案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同意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和市财政局的反馈情况报告印发全体人大代表,供审议参考。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分组审议意见的汇报。上个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在分组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了该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已在《常州日报》和相关媒体全文刊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议明确,要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研究吸纳,形成更为成熟的法规草案修改稿,提请今年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新增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人员人选的通过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决定将该办法草案提请即将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市人代会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并同意市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方案。
  会议商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月18日举行,建议议程有:听取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书面);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新增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人员人选的通过办法(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驻会委员和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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