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市疫苗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6月中旬,常州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卫计委组织开展了对各辖市、区疫苗使用质量的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将于7月底完成,采取现场检查和查看台账相结合方式,重点检查各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是否索取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疫苗接种点的冷链室和接种室的疫苗储存情况和温度监测记录工作台账及疫苗的冷链验收工作台账,接种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期是否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
通过督查活动的开展,常州市将进一步全面排查疫苗使用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全市疫苗使用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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