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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排水许可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许可证发放650份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自2016年2月份我市颁发首张《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来,市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在严格把关水质检测的前提下,结合排水许可工作推进和排水户纳管的情况,制定了2017年度发放350张的工作目标。凭借流程优化、服务引领、协调联动这“三道突破口”,在2017年底前总计核发排水许可证460张,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多次研究许可工作流程,尽可能简化、优化流程。加强计划性,提前两个月确定计划办理排水户,提前通知到户,确定代办员。同步将排水户排水采样口实地移交变更为电子移交,通过地理定位、电子照片等数字化信息传递和确认,极大的提高了采样口移交的效率。为方便排水户及时获得检测报告,工作人员根据许可证办理计划,提前通知监测站安排采样,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在承诺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许可卷宗结案后按要求归档,并同步建立目录电子台账。二是主动服务,行政指导。“你办证、我服务”,在办理流程和相关事项确定后,排水许可办理流程、相关表格在市“三合一”平台、建设局官网公布,供排水户查阅下载。对所有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实行代办员服务制度,由业务熟悉度高的代办员“一对一”全程服务,进行申领过程的全程指导,指导排水户相关材料的填报、整理,并与窗口联动,方便企业,将“舒适度”留给企业、市民,将“规范”、“严谨”给予自己。三是加强宣贯,协调联动。将排水许可的意义和政策利好对排水户进行宣贯,鼓励排水户积极领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缴纳处理费用的,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企业取得了排水许可证,也即取得了不缴纳排放污水环保税的基础依据。市排水管理处和市、区二级环保部门联动,全面掌握了排水户的基础信息,可逐步服务企业全覆盖。

    同时,为落实我市对排水许可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市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排水许可信息化管理工作。排水许可审核工作系统已于2017年3月中旬开始试运行,5月初启动排水许可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到2018年1月17日为止,共录入排水户基本信息共714条。该工作系统的投运将满足市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在排水许可证核发手续中进行信息登记、表格打印、附件上传和查询统计等需求。通过该系统,排水户基础信息、排水技术信息以及提交的重要材料将全面结构化、数据化,方便进行案卷资料查阅、许可证变更延期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该系统将成为我市纳管排水户管理数据库的重要组成之一。

    下一步,市排水管理处将继续加大排水许可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排水许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排水户依法排水的意识。进一步加大排水许可办理和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照相关程序向排水许可主管部门申请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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