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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常州办理情况(第十七批2)

发布日期:2016-08-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受 理编 号

举报内容

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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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戴墅村村民反映前期实名举报村支书吴才兴违法生产剧毒苯氰问题至今未得到处置。2015年10月份取证前埋在地下的苯氰残渣已被事先处理。2015年10月28日举报人受到吴才兴的电话威胁。怀疑地方政府有人通风报信包庇。

1.经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反映的企业为常州兴慧化工有限公司,原名武进县新桥合成化工厂,成立于1994年,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戴墅村(原新桥镇安平路208号),面积大约15亩。已于2014年1月停产拆迁,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所在地块现为市政项目施工场地。该单位原来年产对氨基苯甲酰胺120吨、对硝基苯甲酰胺150吨、三羟甲基氨基甲烷150吨项目于1997年8月21日经常州市新区环保局审批,2006年3月29日通过常州市环保局新北分局环保竣工验收。

3.反映的“新桥镇戴墅村村民反映前期实名举报村支书吴才兴违法生产剧毒苯氰”问题。经查,常州市12369环境信访投诉平台、新桥镇政府至今从未收到过有关“新桥镇戴墅村村民实名举报村支书吴才兴违法生产剧毒苯氰”的环境信访,同时经新桥镇纪检监察部门8月5日对吴才兴询问调查,吴才兴称从未生产过苯氰。

4.“2015年10月份取证前埋在地下的苯氰残渣已被事先处理”问题。2015年10月19日,根据环保部翟青副部长对群众匿名举报“兴慧化工”原厂址填埋化工残渣的批示,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进行了现场勘查采样,现场未发现地面有开挖的痕迹。2015年11月8日,调查组再次到新桥镇实地调查,在开挖前也未发现地面有开挖痕迹。2015年11月8日,根据举报人反映的区域,在调查组指挥下进行了现场开挖,现场并未发现有化工残渣填埋的情况。调查组邀请匿名信所称的两位知情人分别到现场继续指认,也均未发现有填埋化工残渣的情况。

5.“2015年10月28日举报人受到吴才兴的电话威胁”问题。经新桥镇镇纪检监察部门询问吴才兴,未发现有相关情况的发生。

6.“怀疑地方政府有人通风报信包庇”问题。经新桥镇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不存在地方政府人员通风报信包庇的事实。

因反映问题不属实,本次未作处理。

责成新桥镇政府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属地村委将调处情况与村民进行沟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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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翠竹新村翠竹中学学校食堂油烟和早晨噪声扰民。

1.经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常州市翠竹中学始建于1997年,学校食堂北侧紧临翠竹别墅区,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目前处于学校暑假期间,食堂未运行,无油烟和噪声排放。

3.学校拟原址翻建,翻建工程规划审批前公示已于校门口上墙。   

4.2015年至今共接到1起投诉,反映学校食堂开设排风口导致部分油烟外排影响居民,我区环保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处,要求学校立即封堵了排风口,同时要求学校实施改建工程时合理布局食堂的位置,确保彻底解决油烟和噪声扰民的问题,并将此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了投诉人。

1.天宁区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保食堂油烟和噪声达标排放。

2.由于学校目前处于暑假期间,食堂不运行,故本次未对食堂油烟和噪声进行监测。

1.学校决定从9月1日开学至新食堂投用前采用送餐的方式,停运学校食堂以彻底解决油烟和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学校翻建时合理布局,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2.加强监管,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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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常州外国语学校环境事件处理情况;2、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的“光大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和“富德(常州)能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批先建;3、“中天钢铁集团”废气污染问题。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咨询常州外国语学校环境事件处理情况”问题。今年,常州市政府配合环保部及省政府进行调查,具体情况以公布为准。

2.反映“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的两家企业未批先建”问题。经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这两家企业为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富德(常州)能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均位于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

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常州新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协议,特许经营期为30年。该项目于2014年10月20日获江苏省环保厅批复,2015年1月15日开工建设,2015年12月下旬开始试运行。目前平均每日入厂垃圾量为1050t,两炉一机和渗滤液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已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富德(常州)能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原正大(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在建的生产装置包括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烯烃分离联合装置、9万吨/年OCU装置和30万吨/年PP装置。该公司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制50万吨/年苯乙烯项目于2011年9月1日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复,2013年7月29日开工建设。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化,该单位重新报批了环评文件,2016年6月27日取得新北区环保局预审意见。该公司30万吨/年聚丙烯(PP)项目于2013年12月10日经常州市环保局批复,2014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7月29日基本建成,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该公司15000Nm3/h空分项目于2014年8月25日经常州市环保局批复,2014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建成,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该公司碳四制丙烯(OCU)项目于2014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目前尚未取得环评批复。

3.反映“中天钢铁废气污染,长期未有效解决”问题。经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武进区遥观镇和横林镇交界区域,成立于2001年9月,主要生产管坯钢、合金带钢、工业圆钢、工业线材等,年产钢能力1000万吨。

该公司建有4台180平方米烧结机,其中1#、2#烧结机分别建有一套脉冲布袋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3#、4#共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1台550平方米烧结机配套建有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半干法炉外脱硫装置;2台90平方米烧结机配套建有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半干法炉外脱硫装置;热电厂锅炉配套建有一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催化还原法脱硝装置;上述烟气排放口均安装烟气在线监测仪,由江阴思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维护。经查阅2016年至今的监督监测、烟气自动监控数据,均显示达标排放。该公司高炉、转炉分别配建有三套除尘设施;厂区物料中转站(堆场)面积约392500平方米,建有水喷淋装置;料场周边建有18米高的防尘网3180米,其中1200米防尘网配套建有水喷淋设施,采用PCL自动控制,定时对防尘网进行喷淋冲洗,防止被防尘网拦截粘附在上面的粉尘产生二次污染,喷淋水循环回用;原料输送带采用彩钢瓦密封、并建有8套布袋除尘设施;配备3辆清扫车、2辆洒水车,全天候对料场周边及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8月3日武进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检查发现,部分堆放的矿粉原料未采取防扬尘措施。8月3日昼间和夜间,武进区环保局对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风向厂界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南厂区下风向臭气浓度<10(无量纲),粉尘浓度为0.730mg/m3,北厂区下风向臭气浓度<10(无量纲),粉尘浓度为0.899mg/m3;夜间南厂区下风向臭气浓度<10(无量纲),粉尘浓度为0.671mg/m3,北厂区下风向臭气浓度<10(无量纲),粉尘浓度为0.632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013年以来关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信访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6年至今累计接到关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信访共40件。2013年以来,武进区环保局督促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断加大废气防治设施的投入。其中2013年,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900万元,完成对所有原料堆场建设喷淋设施,抑制堆场扬尘,喷淋覆盖率98%以上;2014年投资2.5亿元,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环保达标提标改造,该提标改造工程治理设施总计23台套,其中新建除尘装置12台、改造除尘装置8台、技改湿法脱硫装置3台,于2014年12月底全部完成;2015年10月,为进一步减少粉尘排放,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亿元开始实施焦炭料场全封闭工程与石灰窑扬尘整治工程,其中焦炭料场全封闭工程主体钢结构及辅助设施已经建成,目前正在对钢结构进行加盖;石灰窑扬尘整治工程主体布袋除尘设施已经建成,其配套的收尘管道正在进行接通。

1.新北区环保局于2016年8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富德(常州)能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碳四制丙烯(OCU)项目立即停止建设,拟处罚款20万元(常新环听告[2016]117号)。

2.督促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废气治理设施,加快现有整治工程进度;武进区环保局常州经开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部分堆放的矿粉原料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武环经罚告字[2016]62号)。

1.新北区政府责成滨开区管委会督促富德(常州)能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2.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辖区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速绿色节能转型步伐,在现有环保技术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提标升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努力将厂区打造成绿色工厂、森林工厂;武进区环保局常州经开区分局进一步加强对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执法监管,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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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孟城老六分厂内“常州双朝车辆配件厂”废气和粉尘污染,排气筒高度不达标,希望依法处理。希望公开前期对该厂的行政处罚结果。

1.经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群众反映的孟河镇双朝车辆配件厂,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环城西路49号,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加工生产,主要设备为1台小型加热炉和2台压铸机。

3.反映的“废气和粉尘污染,排气筒高度不达标”问题。经查,企业生产工艺为铝锭热熔-压铸成型,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度为6米的排气筒排放,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项目也未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此前已接到类似环境信访,新北区环保局于2016年7月15日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颗粒物浓度分别为0.151mg/m3、0.302 mg/m3、0.358mg/m3、0.283mg/m3,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新北区环保局于2016年7月14日通过电话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并告知其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将根据相关流程依法公示,投诉人表示满意。同时通过EMS向投诉人寄送了答复意见书,投诉人于7月15日签收。

2.2016年8月2日新北区环保局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常新环听告字〔2016-105〕),责令“双朝车辆”立即停止“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生产,处以罚款3万元。

1.责成孟河镇政府督促企业停产整治,环保手续未完善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2.新北区环保局依法公示案件处罚情况。

 

75

常州市横林镇东部紧邻尚未建好的横林大桥边“常州新韩林印染有限公司”常年向京杭大运河偷排工业废水,在京杭运河水面以下有偷排污水口,厂区下面有工业废水贮存池。半夜通过安装在运河边上的摄像头监控到运河中没有往来船只市,便启动隐蔽的大功率马达偷排废水。

1.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信访反映的企业为常州新韩林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横林镇东原312国道北侧,由常州新湖印染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组建,法定代表人为新湖印染的主办会计,两公司位于同一厂区,共用一套管理人员,共用上水系统和一套污水收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由新湖印染负责运营管理,废水收集后接入常州市横林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反映的“厂区下面有工业废水贮存池”问题。该单位建有四个废水收集池,分别建在二、三、四、五车间下,四个集水池相互连通,废水通过五车间集水池内的4英寸泵接管至镇北污水厂处理。

4.反映的“京杭运河水面以下有偷排污水口”问题。8月3日,武进区环保局沿厂区北侧运河边对新湖印染进行巡查,未发现水面上除排涝泵以外有其余排水口。根据常识,如确有偷排口在运河水位以下,则需由压力泵泵出,武进区环保局未在厂区内发现有不明用途的压力泵。

5.反映的“常年向京杭大运河偷排工业废水”问题。该单位与常州新湖印染有限公司共用一套上水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生活用水为自来水,生产用水为京杭运河河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接入常州市横林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8月3日,武进区组织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单位存在私设暗管排放废水至大运河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一季度合计用水量为59939吨,废水接管量为105551吨(常州市横林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进出水量存在较大差异;该单位在运河旁建有两个排涝站,一个位于厂区东侧,排涝泵为12英寸,另一个位于厂区西侧(横林新桥下),排涝泵为8英寸,现场对排涝站积存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东侧积存水超过排放标准;现场对该单位污水接管口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

6.反映的“半夜通过安装在运河边上的摄像头监控到运河中没有往来船只市,便启动隐蔽的大功率马达偷排废水”问题。8月3日,武进区环保局对新湖印染的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共安装有13个监控探头,主要目的为治安监控,其中有4个探头监控运河区域,调取监控记录发现企业监控存储器已损坏,只具备实时监控功能。

1.武进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以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并拟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武进区水利局对该单位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取水,超过核定取水量的违法行为,按照《水法》第69条的规定依法立案处理。

1.责成横林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辖区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并督促新湖印染立即停产整治,彻底查清沿河排放口情况,同时加快区域内重污染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2.责成武进区环保局、武进区水利局对新湖印染其他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加强信息公开,及时与附近村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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