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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27日至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将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赋能常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监督的议案》处理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211件,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已在法定期限内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2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常州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和检察官2022年履职情况的报告,开展了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和新修订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案,新任命人员依法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市政府副市长夏思军、蒋鹏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立法、计划审查、预算审查专家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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