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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四点发力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年来,金坛区高度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针对各村实际情况,从挖掘资源、结对帮扶、政策扶持、强化管理等方面,落实各项有效措施,着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2020年全区村级集体总收入3.46亿元,同比增加4.97%,村均增长15.84万元;经营性收入2.58亿元,同比增加9.51%,村均增长21.78万元。

一、创新发展物业。牢固树立“办物业不办企业,留资产不留资金”的理念,鼓励镇村联合、村村联合,采取抱团发展和资本合作形式,购置标准厂房、仓储物流设施、商业店铺等集体物业项目。通过新建物业租赁、新建标准厂房、土地规模流转、发展集体产业等方式促进村级集体增收。

二、推进融资增收。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金坛区村组的账面资金急剧增加,为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村级集体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动员各村将闲置资金按规范程序的出借到区、镇两级政府融资平台,出借资金收益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年息5%-10%),促进村级增收。

三、加强资金扶持。先后出台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镇村共建标准厂房扶持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2012年始,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村级发展专项资金,对村级建设物业、发展现代农业、组建合作组织、推进土地流转等方面予以奖扶。与此同时,镇村发展集体经济主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镇均出台专项文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

四、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文件要求,金坛区积极落实各项帮扶制度,从2017年起,在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按规划征地总面积的5%给村集体建设留用地指标(其中商业用地为1%)归镇(街道)统筹利用、统筹建设,未实际使用前,由镇(街道)给予村每年每亩1万元的留用地指标使用费补助,目前各镇(街道)已将近三年的932万留用地指标使用费补助发放到村。此外,同步落实农业生态保护制度、村级增收奖励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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