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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实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体系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按照《常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我市扎实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均已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全市以乡镇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共37个,实现了我市涉农乡镇(街道)农民用水组织全覆盖,超额完成省厅目标任务。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进一步明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功能定位,拓展服务范围,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扶持其成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发挥其在用水管理、灌区管理、田间工程管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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