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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第34号

发布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22〕34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2021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319.21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1064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三井街道国宾社区、洪福社区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所在村组

 计

  用   地

设 用 地

利 用 地

 计

其中耕地

1

三井街道国宾社区村集体

0.2745

0

0

0

0.2745

2

三井街道洪福社区村集体

0.681

0

0

0.3765

0.3045

 

 

 

 

 

 

 

 

 

 

 

 

 

 

 

 

 

 

 

 

 

 

   计

0.9555

0

0

0.3765

0.579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三井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486989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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