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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14   字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运行保供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21〕2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岁末年初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违规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易发,加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历来是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同时,当前国内疫情也呈多点散发态势,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布置、认真抓好行业领域内疫情防控、安全防范等工作,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措施。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所有在建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1〕1号)要求,加强新近入常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管控,并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各级管理部门应鼓励引导企业春节期间尽量就地过节;要针对农民工集中返乡人数多、流动性强、目的地分散的特点,结合实名制平台数据分析,错峰安排农民工的返程归乡;积极引导建筑企业通过向农民工发放医疗防护用品、开展健康体检、采取点对点运输、包车包机等方式,帮助农民工安全返乡;及时了解对接农民工节后返岗工作需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对于春节期间加班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要将分部分项施工范围、施工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报所在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对留守工人做好节日安全教育交底和疫情防控教育。

各级建设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施工消防、深基坑工程等安全管理;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停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要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厉打击“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隐患;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等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在位,重大险情和应急处置要亲自协调、靠前指挥,及时有力处置。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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