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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的公告》的反馈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征求意见的基本情况

近期,市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关于征集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项目的网络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是依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常州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旨在充分了解和征求广大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共收集社会民众的项目建议7件。其中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的3件、历史文化保护的1件、环境保护的2件,其他为1件。

二、征求意见的结果分析

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征求意见的总体情况:随着法治建设进程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受到社会一定的关注,公众对地方立法认知度也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但总体来讲,公众对地方立法的关注度仍然偏低。

具体体现在:

(一)民众对立法建议项目的反馈程序在不断提升。由原先的民众参与几乎为零,到现在有人提出相关的项目建议,说明对于本市目前的地方立法工作,公众的认知程度在逐渐提高,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氛围正在形成。

(二)公众关心的立法热点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关。项目征集中,大多反馈的是环境保护和城乡建设与管理,分别约占43%、30%。说明公众更多关心常州市的城市建设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公众对立法的关注度仍然不高。此次征求意见只有2件为非专业人员的立项建议,意见和建议量相对较少,5件为专业人员的立项建议,所以总体量少,说明公众虽然对规章立法有一定程度的认知和关心,但公众的关注度并不高。

三、征求意见的分析建议

(一)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争取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宣传政府立法项目的立项建议,宣传相关的基本知识,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新闻发布会等手段来扩大对政府规章立项建设的宣传和报导。

(二)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调动专家学者的积极性。今后除完善常态化公众参与平台外,将加大专业人员对规章立项的征求意见机制,进一步发挥立法联系点、政府法律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立项建议工作,回应公众关切。

(三)要优化公众参与规章立项建议的效果,完善公众参与规章立项建议的信息反馈机制。设计高效可行的制度,实现与公众的真正互动对话,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规章立项建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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