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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发生转变 由合规性变预算绩效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分别听取关于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市级科技、环保、旅游发展三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立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孙永明、邵明,党组成员姜洪鲁和秘书长周建伟出席会议。副市长王成斌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改的《预算法》和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都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将由合规性审查为主,向更加重视预算绩效审查监督转变。
  会议建议,政府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工作流程,提高对第三方评价的质量标准,逐步建立有效的绩效问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相关信息要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市财政局自2006年成立绩效评价处以来,经过探索和创新试点,于2013年初步实现了500万元以上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52个专项中,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有20个,覆盖预算部门36个、财政资金35亿元。
  201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管理18个试点扩面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市财政局在预算部门绩效自评价基础上,对科技等8个专项实施了绩效重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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