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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启动 费高云提三要求

发布日期:2017-05-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12日上午,常州市召开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
  市委书记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长丁纯主持会议。
  市领导蔡骏、曹佳中、蒋自平、胡伟出席会议。
  副市长李林介绍了常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基本情况与计划安排。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对接国家和省各项战略布局,深化落实宏观政策要求,适应常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对空间资源配置的新要求,常州市于2015年7月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总体上按照战略规划和法定总规两个阶段推进,目前,战略规划阶段工作已全面完成。今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住建部复函同意常州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常州市列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至此,常州市法定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式按程序推进,内容主要包括“1+3+3”:编制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常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常州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共3个专项规划,编制常州市发展规模预测、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3个专题研究。
  费高云就如何抓好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刻把握新一轮总规编制的重大意义。城市规划,百年大计,直接关系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生态安全、环境品质,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总规编制的重要性,从发展角度提高总规编制的科学性,从法治的尺度维护总规的权威性。二是切实明确新一轮总规编制的目标方向。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是增创发展新优势、寻求转型新路径的历史机遇,要全面落实新理念,紧密对接新战略,主动增创新优势,必须按照“两聚一高”新实践、“强富美高”新常州的目标要求,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作为主线贯穿始终。三是有效凝聚新一轮总规编制的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发挥专家作用,要公众广泛参与。
  丁纯对把握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重点给出了七方面具体意见:一是明确城市目标定位,二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三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四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五是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彰显城市特色内涵,七是推进城市空间治理。丁纯还就战略落地、组织领导、部门协作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住建部驻常州城乡规划和管理督察员侯宁生、市政府秘书长杭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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