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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抢抓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历史性机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持续加大对企业股改上市的支持力度,全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企业股改扎实推进。今年以来,已有25家企业完成股改,到目前为止全市股份制公司达391家。股改工作的扎实推进,为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更好的后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上市企业快速增加。安靠智电、碳元科技、海鸥股份、雷利股份、日盈电子等5家企业先后在沪深交易所上市,首发融资24.59亿元;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48家,累计融资671.96亿元。全市还有1家企业完成发行,4家企业过会待发,15家企业在会审核,13家企业接受上市辅导。

三是新三板挂牌稳步发展。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1家,全市新三板企业总数124家。景尚旅业等14家企业完成定增,总计发行8588万股、募资3.25亿元;全市38家新三板企业已累计完成发行58次、3.4亿股,募资16.61亿元;景尚旅业等5家企业入选创新层。

四是资本运作持续活跃。我市上市公司围绕主业重心,积极通过定增、并购等方式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今年以来,维尔利并购汉风科技、都乐制冷2家企业,并募集配套资金1.7亿元。强力新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亿元事项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卓郎智能借壳新疆城建获证监会批准,卓郎智能的母公司金昇实业成为新疆城建控股股东。

二、《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和《常州市加快企业股改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有关情况

1.《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

近期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为国内今后一段时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企业抢抓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重大机遇,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打造核心竞争优势,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市政府在《关于促进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111号)和《关于促进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112号)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资产重组、股份转增、融资奖励、人才培养、中介服务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政策措施。

该意见共有十六条,主要有四个部分。

一是鼓励企业加快股改。《意见》吸收了原常政发〔2014〕111号文件部分政策内容,在企业资产重组、净资产审计评估、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本、土地房产权证办理、股改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方面给予企业奖励或者便利。此外,《意见》还针对企业股改成本、项目投入较大的实际情况,提出鼓励相关机构设立专项资金贷款,用于企业改制借款,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以及设立上市后备企业贷款风险池,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力度。

二是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意见》沿用了常政发〔2014〕112号文件中IPO后备企业所得税超基数增长奖励、IPO企业成功上市奖励等政策内容;《意见》还对原常政发〔2014〕112号有关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由原政策仅奖励企业再融资修订为对企业再融资及并购都进行奖励;《意见》提出,我市企业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我市且承诺三年不变更的,也可享受财政奖励;《意见》对新三板企业发行股票融资且将融资主要投入本地项目建设的,按照融资额给予千分之五的奖励;此外,《意见》还鼓励设立并购基金和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利用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三是机构招引和人才培养。《意见》提出要加强企业股改上市生态体系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本地股权投资、中介服务等机构,对在本地开展服务的中介机构按年度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对企业骨干特别是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人才引进和流动。

四是附则。《意见》明确了享受政策奖励企业的有关义务。

2.《常州市加快企业股改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三年计划》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三年计划》提出要努力实现全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上市一批、申报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的良性循环,到2020年末,力争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超过280家,其中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8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200家;上市公司市值超过5000亿元,全市经济证券化率力争达到80%;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突破1000亿元;股权投资机构达到150家,注册资本超过300亿元。

(二)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三年计划》提出五项主要任务:

1.加快企业股改。全面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力争在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每年新增股份公司100家,到2020年底全市股份公司总数超过700家。

2.推动上市挂牌。围绕加快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市场IPO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积极完善工作协同、信息交流等机制,全面落实支持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各项政策,促进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整合、要素互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鼓励兼并重组。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平台优势,组合运用定向增发、公司债券、并购基金等多种工具,整合产业链,导入创新成果和商业模式,全面重塑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产业规模、整体业绩和估值水平。

4.扩大后备队伍。重点梳理满足沪深市场基本条件的企业,纳入IPO后备企业库;动员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进入新三板等板块;力争三年内每年市级后备企业数量不低于200家。

5.发展产业基金。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发展产业基金的经验,整合市级、区级国有投资平台;积极引进省政府投资基金,发挥市政府投资母基金杠杆作用,撬动民营资本投资,做大做强中德、中以产业基金,力争到2020年底产业基金规模达到500亿元。

保障措施主要有六个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合力;强化各辖市区主体责任,完善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工作网络;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金融办系统整体业务素质。

2.注重宣传引导。围绕提升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知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对企业股改上市进行广泛传播和发动,使资本运作的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实际行动。

3.提升服务能力。准确把握企业在意向准备、规范股改、上市辅导、申报材料、反馈答复等关键时间节点,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问题梳理、分析和解决工作,确保企业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顺利挂牌上市。

4.加大政策支持。修订完善市级各项奖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和后续运作;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政策实施的条件、范围和时间节点;各辖市区要不折不扣执行市级奖励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5.搭建合作平台。以上市公司为核心,积极搭建政府、企业、交易所、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社会媒体交流沟通的平台,努力促进多方合作共赢,加快行业自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推进信息共享和商业合作。

6.加强考核激励。积极做好2018-2020年的年度股改上市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分解、落实工作,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各辖市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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