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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积分入学管理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流动人口(法定监护人)需如实填写《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取消其积分入学管理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管理。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积分入学只受理本区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公办小学和新市民学校的初始年级申请。已在读学生不受积分入学管理的影响。 

3、2014年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是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4、已在初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初始年级。 

5、请需要参加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的流动人口,至各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机构咨询相关事宜。 

  附: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机构咨询电话 : 

  湖塘镇【湖塘镇人民中路627号(三服务中心)】:86576753 

  高新北区【定安路北区管理处一楼服务大厅(政法综治服务中心)】:86566229 

  遥观镇【遥观镇政和路8号(遥观镇人民政府便民中心一楼)】:88710717 

  横林镇【横林镇公园路32号昌盛社区内(三服务中心)】:88494730 

  邹区镇【邹区镇南大街125号(政法综治服务中心)】:83631148 

  南夏墅街道【南夏墅南塘路108号街道办事处内(政法综治服务中心)】:86467265 

  西湖街道【聚新家园社区锦润路6-11号(聚新家园社区警务室)】:81662110 

  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8630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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