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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督查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和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3月15日,市安监局副局长吕建军带领监管二处工作人员对我市轨道交通工程一号线一期工程进行安全督查。市城乡建设局安保处、建管办、市建管中心和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在中铁十六局施工的翠竹站和中铁十二局施工的文化宫站,督察组一行重点查看了各参建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现场工程实体及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在督查中,督查组人员要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管控。施工总包单位要严格落实总包管理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尤其是劳务单位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风险辨识、分级和管理,建立风险管理体系;要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吕建军指出,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必须扎扎实实的做好安全工作,不要怕得罪人,一是要严格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二是要将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保证制度落实好;三是要将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位,让所有的机械设备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四是要统筹考虑,要针对现有季节特点和常州地质情况进行施工安全准备;五是提前布置,加强突击性施工的安全管控,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完成年内建设任务和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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