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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常州办理情况(第十一批)

发布日期:2016-08-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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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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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溪村振兴南路15队的犬只养殖户,没有执照,臭味重,废水随意排放。

1.经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金坛区环保局、直溪镇政府于7月28日、7月29日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养殖点位于金坛区直溪镇李家村15队。负责人为王飞,在现址从事个体养殖无营业执照及环保等审批手续。

3.养殖点分为东、西两个养殖点,距离为500米,均为王飞个人私宅,且紧临村民住宅。养殖点共有105只宠物狗,用于出售。同时,还饲养30只鸡、6只鸭,其中东养殖点养殖45只狗,其余养殖均在西养殖点。养殖点附近空气中有臭味,养殖环境脏乱,养殖尿水排入化粪池内处理,化粪池内污水不外排。

4.7月28日、29日,金坛区环境监测站对王飞西养殖点和东养殖点分别布设三个点位进行采样,经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分析,臭气浓度均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标准。

1.金坛区环保局对王飞擅自从事养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按上限罚款2万元。

2.责令该养殖点负责人对养殖环境进行整治,杜绝臭气扰民。

1.跟踪督查该养殖点的整治进度。

2.落实属地责任,直溪镇政府在今年8月10日前完成王飞养殖点搬迁关闭。

3.开展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整治,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对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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