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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7日下午3:30
  发布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刘   永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玉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秋雄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费中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琦  市司法局副局长
                  谢立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主持人员:王   鹏  常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王   鹏  常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发布)处处长
  【王鹏】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解读《意见》,本场我们邀请到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玉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秋雄、市公安局副局长费中华、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琦、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立新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有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秋雄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黄秋雄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黄秋雄】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本次发布会的安排,我就《意见》的起草背景和有关内容,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坚持创新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中央、省相继下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机制。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推动常州筑牢在新发展格局中的优势和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
  长期以来,我市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联同保护合力的形成,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协同保护工作,共同推动构建我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整合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联同保护合力,服务保障全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市委政法委等9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是构建综合保护体系。从建立分类处置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维权援助机制三个方面推动构建“调解、行政处罚、民事诉讼、刑事追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有机协调,健全完善重大涉嫌犯罪行政处罚案件检察介入机制,规范和健全不批捕、不起诉后的反向移送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形成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惩处闭环。充分发挥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综合平台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和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拓宽知识产权保护救济渠道。
  二是加强办案协作。从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专家辅助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三个方面共同提升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如完善案件双向咨询机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咨询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也可以就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咨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受咨询的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依托各成员单位各自优势,共建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库,实现智力资源共享,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理论研究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意见。结合执法司法办案,通过开展联合走访调查、实地调研、交流座谈,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服务企业的专业能力。
  三是抓好统筹协调。从建立信息共享、督办调研、联合培养、共同宣传四个方面推进长效化统筹协调机制创新。通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联络员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会商机制。整合培训和教学资源,通过联合举办培训班、综合课题研讨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共同提高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办案能力。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可以互派人员挂职交流,提升工作专业水平。整合宣传资源,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案件庭审直播、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展示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三、《意见》的亮点特色
  一是更加注重机制保障。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化、实质化运作,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有关知识产权政策以及知识产权案件的线索、调解、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监督等工作信息数据,进行汇总梳理分析,提出研判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各项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衔接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创新创业创造,为常州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更加注重保护创新。坚持打击保护并重,加强对创新创业单位和人才的保护,审慎办理涉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案件,慎重使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谨慎处理涉及科技创新主体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及时引导和疏解有关舆情。结合执法司法办案,深入剖析涉案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或缺陷,提出改进、预防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协助建立完善企业合规制度,促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合规守法。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建设创新引领、人才汇聚的现代化常州”目标要求,以出台《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把常州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惩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坚持把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作为服务大局、履行职能的重要职责,坚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尤其是事关国家利益或形象、直接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二是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同联动。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升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按照《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三是坚持综合施策,努力为保护知识产权赋能增效。持续开展“检察蓝走近科技蓝”活动,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创新型企业问计问需,准确把握创新主体的现实司法需求。依托办案开展法律服务,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涉案企业建章立制,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刑事合规建设,促进企业内控机制持续发挥作用,带动行业自律。

  谢谢大家!

新华网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网】

  请问市委政法委刘永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将如何督促《意见》所建立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落实?

刘   永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永】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市政法单位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机制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思想上形成共识、组织上坚强有力、行动上务实高效,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把常州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一是加强对日常沟通协调机制的督查指导。《意见》通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联络员制度,构建信息共享、督办调研、联合培养、共同宣传等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会商机制。对上述制度和机制的落实完成情况,市委政法委将定期开展执法督察,并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履行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
  二是加大对重点知识产权案件的督办力度。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盗版、假冒、冒充等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指导各成员单位联合挂牌督办,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开展联合调研和商讨,推动常州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

  三是拓宽对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渠道。组织政法单位深入企业、科研院所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听取各类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加大对涉知识产权案件的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力度,不断提升全市政法单位服务创新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与水平。

新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日报】

  请问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玉华副院长,2021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常州中院是否有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 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高玉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玉华】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根本上奠定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21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随即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条件和情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对于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之前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我院积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理念,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侵权为业者,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者以及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者等,综合运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进入失信黑名单等保护手段与措施,提高被告侵权成本,以遏制侵权行为再发生。我院在最近受理的原告泽格微控制器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刘某侵犯“J-LINK”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中,在较为准确查明原告损失的基础上,首次适用了惩罚性赔偿。案情具体如下:原告是一家著名的德国控制器生产商,享有“J-LINK”商标权和软件著作权,被告刘某在淘宝上销售侵犯其上述商标权的仿真器,还通过旺旺向购买者提供配套的盗版软件,其售价仅40余元-70余元,与原告正品价格498欧元相差巨大,被告的侵权行为使得原告销量受损,法院向淘宝公司调取了被告网店的销售记录,以我国软件行业平均利润乘以被告的实际销量计算原告的损失为305888元,在此基础上适用一倍的惩罚性赔偿,由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11776元及合理费用17045元。双方收到判决书后,均表示服判息诉。本案也对在网络平台上知假卖假、故意侵权的销售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扬子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扬子晚报】

  请问市公安局费中华副局长,在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方面公安机关有哪些举措?

费中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费中华】
  近年来,常州公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行业,高标准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持续深入打击侵权犯罪活动。去年以来,共破获“5.06”生产假冒品牌润滑油案、“9.24”销售假冒无线编码器案等各类侵权案件355起,抓获嫌疑人829名,捣毁窝点112个,涉案总金额达3.9亿余元,中石化润滑油公司、上上电缆集团等企业专程赠送锦旗致谢。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全力护航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服务质效。深入贯彻《常州市公安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十项措施》等文件精神,在全市重点企业设立“经侦服务站”,落实挂钩联系、定期走访等服务措施辐射全市企业,夯实防范宣讲、预警宣传等前移服务筑牢企业防线,力争实现“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的目标。二、加强研判经营,提升打击力度。依托公安部经侦局数据导侦(常州)战略中心优势资源,持续开展“护航”“昆仑”等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类罪分析模型,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研判经营,切源头、摧网络、断链条,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三、加强部门联动,提升综治合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机制,形成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的合力。同时加强警种间联动,打通跨地区警务协作渠道,共同研究打防知识产权犯罪的有效路径。

常州网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网】

  请问市司法局王琦副局长,公证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王   琦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琦】
  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中有着独特的作用。
  1.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方面。可以对企业、科研院所和权利人在新技术研发过程中涉及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半成品、成品等证据材料开展保全工作,防范新技术的泄露和纠纷的产生,保护技术创新;可以为企业新产品的委托开发或委托设计等活动及时办理保密、竞业禁止等协议公证。
  2.在知识产权合理运用和有效流转方面。权利人可以选择协议、遗嘱、赠与等公证手段使用、传承知识产权。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为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知识产权合作、知识产权入股等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公证,帮助当事人各方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依法核查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签约能力情况,监督履约,保障相关合同资金的安全使用和知识产权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3.在维护保障合法权益方面。依据当事人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对市场(含电子商务)中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行公证购买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经营者在KTV、影院等经营场所未经许可播放音乐、影视等作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展会现场展出商品涉嫌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集中销毁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此外,还注重创新技术手段,常州公证处率先引入“公证云”电子存证平台,开展电子数据存证公证服务,有效地解决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取证、异地取证的难题,提高效率的同时又可以节约当事人成本。

常州发布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发布】

  请问市市场监管局谢立新副局长,如果市民有一件专利申请想通过快速审查绿色通道,要如何办理?

谢立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立新】
  专利加快审查有2条途径。(一)通过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开展专利快速审查的预审服务。申请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专利申请人是企事业单位;二是申请单位需要先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并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三是申请的专利需要属于机器人及智能硬件领域。专利申请经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快速审查通道。具体事项可以直接咨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咨询电话0519-88010882。
  (二)通过申请专利的优先审查。具体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办理专利优先审查申请事项的通知》进行,通知全文可以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查询,申请人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所要申请专利符合优先审查范围的证明,并按规定的格式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所有申请材料直接邮寄或当面送交省知识产权局,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在前述通知中都有明确。其中咨询电话为:025-83238202。
  【王鹏】
  发布会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媒体朋友们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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