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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有所调整

发布日期:2019-05-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国家、省招生工作的新要求,2019年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调整:

1.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今年取消初中各类特长生招生。

2.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小学做到启动同步、信息公告同步、报名同步、审核面谈同步;初中做到毕业生信息采集同步、资料审核同步、招生时段同步。

3.放宽入学户籍要求。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的户籍(俗称2大1小)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的要求,放宽至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1大1小)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4.保障残障儿童少年入学。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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