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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中医药发展的举措事项

发布日期:2022-07-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底,我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中医发展的19项具体措施。将更多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等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患者在家门口基层医院、在长期治疗的康复医院都可以更方便地获得中医药的治疗。将更多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针刺、手指点穴、灸法、拔罐、颈椎病推拿治疗等等临床使用广泛、功能疗效明显、优势突出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中医诊疗项目基本医保可支付。将更多的中医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省中医院的肺宁合剂、南京市儿童医院的抗601合剂这样一批百姓认可度高、需求量大的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减轻就医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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