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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7日下午3:00

发布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新闻发布厅(惠风厅)

发布主题:《关于进一步推行全市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人员:秦文秋    市水利局局长

          计玉根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袁茂新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尧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  龙     市环保局(太湖办)副局长

主持人:陈结平中共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陈结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进一步推行全市湖长制工作的新闻发布会。

    去年12月,中央深改组作出了“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5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部署要求,今年7月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全市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常州实际,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记者朋友们介绍《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市水利局局长秦文秋,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计玉根,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茂新,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何尧平,市环境保护局(太湖办)副局长张龙。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结平。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水利局局长秦文秋解读《实施方案》;二是请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首先请秦局长介绍《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秦文秋】: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为深化全市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2018〕2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17〕23号)要求,紧密结合常州湖泊管理与保护实际,市委、市政府于7月4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媒体朋友们通报介绍我市加强湖长制工作进展的相关情况。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情况

    湖泊是江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具有调蓄、供水、航运、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物质、维护生物多样性、旅游、养殖等多种功能。我市湖泊资源丰富,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4座(太湖、滆湖、长荡湖和钱资荡),面积近250平方千米,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7%。但河湖关系复杂,滆湖、长荡湖作为湖西地区的重要调蓄水体,洪涝则通过东西向引排河道东泄太湖,旱枯则通过南北向引排河道引江水内注两湖,且滆湖是城乡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滆湖、长荡湖等湖泊水域广而水深浅,水量大而流速慢,污染物易富集而难修复。加上长期以来,我市一些地方人水争地矛盾突出,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过量养殖等现象十分严重,造成湖泊水面萎缩变小,水域空间减少,水质恶化严重,生态系统脆弱,进而导致湖泊综合功能严重退化。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上,实施湖泊湖长制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坚持流域统筹、河湖并重、水陆共治,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实化措施,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取得实效。

中央、省委部署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湖长制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河长办组成湖长制工作意见调研起草小组,认真研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调查研究。5月初,完成《实施方案》初稿。5月22日,市河长办征求了各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6月22日,《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6月26日,《实施方案》通过市委深改组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特色

    (一)实施范围。2018年底前,全市境内所有湖泊实现湖长制全覆盖。

    (二)总体构架。建立健全省、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湖长体系。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湖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三)组织体系。《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的省管湖泊由省、市领导担任湖长,湖泊所在辖市(区)、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湖长。钱资荡由金坛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湖长,湖泊所在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湖长。小型湖泊由所在地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湖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全市湖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四)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到2019年底,全市湖泊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建立。省管湖泊设立管理委员会,推进重点湖泊流域化管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五)主要任务。此次湖长制对照中央、省文件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确定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资源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建立湖泊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提升湖泊综合功能等八大任务。

    我市《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市情和我市湖泊管理保护的特殊性,注重工作思路创新,在湖长制工作体系构建和工作任务等方面充分体现常州特色。一是措施更严。结合滆湖、长荡湖等湖泊全面分析了我市湖泊的特殊性,强调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切实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的必要性。二是体系更全。区别于中央指导意见的四级湖长体系,明确了参照我市河长制实施意见,实行四级湖长办五级湖长体系,同时也明确了到2018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实施湖长制。三是创新机制。根据中央、省文件要求,提出了网格化管理、建立涉湖事项社会多元化治理体系。四是加强衔接。充分结合湖长制与河长制,提出“全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湖长制工作日常事务”。五是扩充任务。中央指导意见提出了6项任务,我市明确了8项任务,建立湖泊管理长效机制和提升湖泊综合功能为扩充任务,这也体现了我市湖泊管理保护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

    三、下一阶段推进措施

    推行湖长制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河长制办公室将会同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农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近期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进一步细化实化湖长工作职责,层层建立责任制。落实湖泊管理单位,强化部门联动,并确保时间节点:2018年底前,全市境内所有湖泊实现湖长制全覆盖,统筹进度安排。

    第二,夯实工作基础。要抓紧摸清湖泊基本情况,开展湖泊保护名录修订工作,建立“一湖一档”。开展湖泊保护规划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保护范围,确定功能分区与定位,实现“一湖一规划”,为湖泊科学治理、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提供依据。抓紧划定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控。

    第三,严格考核问责。按照河长制考核办法,制定湖长制考核问责细则。县级及以上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湖泊下一级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河长制工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湖长制推进情况,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等监督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加强湖泊水文化载体建设,不断营造公众关注湖泊、关心湖泊、关爱湖泊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与湖泊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今年是“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实施的关键一年,任务繁重但使命光荣,我市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谢谢大家!


    【陈结平】:谢谢秦局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说明自己所供职的媒体。

    【中新社记者】:请问市水利局计玉根总工程师,我市河长制工作已经推行了近一年多的时间,我想了解一下,目前全市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怎么样?谢谢。


    【计玉根】: 中央和省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部署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举全市之力扎实推进,基本实现省提出2017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

    一是体系建立全覆盖。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统筹落实河长制各项重大任务。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建成。明确各级总河长均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中,市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3名,县级总河长12名,镇级总河长122名。落实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68名、镇级河长818名、村级河长1178名,各级河长名单均已按要求进行公告。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面设立,办公场所均已挂牌,专职人员全部到岗。

    二是河长履职见成效。各级河长均全力推进认河巡河工作。2017年,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共计巡河20156次。上半年,市、县、镇、村各级河长湖长分别履职31次、299次、7666次、29989次,远超2017全年履职次数。全市累计交办、督办各类涉水问题2672个,其中市级68个,处置率100%,整治率达98%。

    三是制度建设更完善。市本级制定实施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先后出台了河长制督查、验收、会议、培训、考核、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河长制问责办法、考核细则和履职办法等制度。6个县级、61个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也全部出台,涵盖了我市所有规模以上河、湖、库;各县、镇级河长办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出台相应工作制度,并全面落实执行。

    四是大众参与呈活力。不断深化“企业河长”共建、共治、共管模式,发挥市妇联、团市委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巾帼河长”“河小青”等活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河长制工作。目前全市已选聘招募各类“民间河长”500人,“民间护河队伍”30余支。我市“企业河长”还创立常州首个“生态文明共建光彩基金”,每年筹资百万元,协助政府治理河道。可以说,一年来,我们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谢谢。

    【中国江苏网记者】:请问市城乡建设局袁茂新副局长,结合湖长制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在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及入湖黑臭水体整治方面主要开展了相关工作?成效如何?

    【袁茂新】: 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强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实施湖泊湖长制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更高要求。我市处于平原河网地区,河湖关系密切,为全面落实湖长制主要任务,我市在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及入湖黑臭水体整治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根据国家“水十条”及省、市“263”黑臭水体专项工作的要求,在前期全面摸排、科学编制方案的基础上,我市明确了2020年底前需要完成的248个黑臭水体以及700km以上污水主管网建设任务。截止2018年6月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全市累计完成了144个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任务,460公里主管网建设,任务完成率均已过半。

    其次,具体在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方面,我局加大行业指导力度,推进各辖市区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工作,稳步推进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排定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计划,逐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在强化入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面,各实施单位按照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整治思路,采用了建设完善截污管网、超磁处理生态补水、污水旁路强化处置、曝气增氧以及水下森林等技术和手段,在水力条件差、入河污染物负荷高的黑臭河道整治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入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在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同时,对我市入湖污染物总量的削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注重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及管网建设工程进度,对已完成河道的整治效果和长效保持情况进行监督,全面落实湖长制各项主要任务,确保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常州电视台记者】:请问市农委何尧平副主任,围绕湖长制有关农业部门任务,目前我市的工作开展情况怎样?

 

    【何尧平】: 按照《方案》的主要任务要求,结合农业部门职能,涉及以下几方面:一是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任务中,严格管控湖区围网养殖,推进生态养殖;二是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中,强化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收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三是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中,因地制宜推进沿湖湿地等建设,严格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

    近年来,我市农业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放在绿色农业转型升级、迈向现代化的突出位置。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水生态提升建设。拆除长荡湖(金坛段)网围养殖1.75万亩,拆除滆湖无证网围养殖240亩,制定了《滆湖武进区网围养殖拆除方案》。标准化养殖池塘改造面积达2.6万亩。推广仿生态养殖、稻鱼综合种养、池塘工业化循环养殖等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金坛区创成江苏省首家“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实施渔业生态养护和“以渔活水”工程,在长江、滆湖、长荡湖、天目湖等重点水域增殖放流总量已超7000万尾,开展长江增殖放流主题宣传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保护。今年以来,滆湖武进片区9449亩网围中的334户养殖户已有210户已完成签约工作;196户捕捞户已完成188户签约,其中已完成拆船的74户;

    二是抓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在“关、调、改、用”上综合施策。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摸底调查,完成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制定养殖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完成禁养区2583家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今年我市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方案》,截至6月,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84.9%;

    三是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湿地保护地方立法,推动太湖生态保护圈和长江生态隔离带建设。2016年、2017年全市林木覆盖率分别25.88%、26.19%,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为45.6%、48.1%。

    下一步农业部门将按照《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序时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如下:

    一是进一步督促指导湖泊网围养殖整治,开展滆湖周边5.7万亩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实施水产养殖生态治理工程。

    二是会同环保督促指导各辖市、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的改造行动、完善行动、质量提升行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行动。会同市环保局督促指导各辖市、区对目前保留的但难以治理到位的养殖场继续实施关闭搬迁,通过“改、扩、转、退”等,引导小散养殖场户有序退出。

    三是加强绿化造林和湿地保护。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森林生态屏障、城乡绿色家园、森林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景观质量提升等五大工程,着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多功能性拓展,充分彰显江南水乡、鱼米之乡的生态韵味。


    【中吴网记者】:请问市环保局张龙副局长,今年入夏以来持续高温,太湖的安全度夏又到了最关键时期,能不能向我们介绍一下今年太湖的蓝藻情况,目前安全度夏的形势如何,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应对?


    【张龙】:今年我市的太湖藻情相比去年情况稍好,应急防控各项工作稳步开展。2018年4-5月,竺山湖藻密度均值928万个/L,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同比下降40.2%。进入6月后,因气温升高,竺山湖的藻密度和水华次数比前两个月有所增加,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明显。竺山湖区域藻密度6月均值为1765万个/L,同比减少1904万个/L;最大藻密度为5462万个/L,出现在6月13日,同比减少3712万个/L;6月竺山湖区域共出现表面水华14次,同比减少11次;平均面积约27 km2,同比减少28 km2。

    面对藻情复杂形势,我市积极贯彻上级应急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相关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蓝藻和湖泛巡查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开展巡查巡测。范围覆盖竺山湖湖区100余平方公里,及时上报各类监测数据,为安全度夏打下了坚实基础。另外,每天及时跟踪分析全市150多个重点河流断面的水质变化情况,一旦水质异常,及时进行预警处置。二是做好执法检查。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自3月份启动“春雷行动”,4月份开始启动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行动,组织交叉互查、突击夜查、蹲点督查等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常州市太湖蓝藻暴发污染控制应急处置方案》,排定应急管控重点排污企业清单,根据太湖蓝藻发生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视藻情程度及时启动限产停产等保障措施。三是加强蓝藻打捞。武进区继续组织好蓝藻捞藻工作,藻水分离站、车载式藻水分离设备正常运行。今年自4月1日起,竺山湖区域(包括武进港)截至7月11日,共打捞蓝藻10.4万吨,全部送至藻水分离站无害化处置并综合利用。

    虽然我市今年截至目前的形势要比去年要稍好,但连续的高温天气马上就要到来,一点也不能放松工作要求,要继续严格按照太湖应急防控和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安全度夏各项工作,加强巡查巡测,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蓝藻打捞效率,科学调度,对蓝藻集聚区域采用网围牵拉、蓝藻收集器等方法实施高效打捞,确保“日产日清”。二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蓝藻高发区域加装曝气增氧设备,给水体进行增氧,防止大面积“湖泛”的发生。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无锡市交界地区协作联动,联防联控,共同提高直湖和梅梁湖水域蓝藻打捞工作力度。

    做好太湖治理、确保安全度夏,关乎民生,关系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太湖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各项治理和防控措施,顺利完成太湖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和“两个确保”政治任务。

    【陈结平】: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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