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 常见问题 >> 正文

哪些门诊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

发布日期:2021-10-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费用;(2)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的费用;(3)已享受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门诊特定诊疗项目统筹待遇的医疗费用;(4)未经首诊医疗机构转诊而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药店等非首诊、转诊机构发生的费用;(5)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费用。 

  2. 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 

  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单位使用规定的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目录范围的药品时,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可以享受补助。 

  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额度按月使用,当月结余额度可转到下月使用,累计额度当年内有效,次年重新计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