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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原保障方式

退出原因

1

李慧栋

3204**********1010

劳动中路26-1-甲-102

租金补贴

主动退出

2

李峰

3704**********0994

清凉新村30-乙-205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

3

周杜畏

3204**********0212

北直街38幢乙单元103室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

4

郑玮丽

3204**********0427

清潭新村212-己-102

实物配租(青韵雅苑6幢2601室)

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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