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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2018上半年货车超限源头治理呈现“新力度”

发布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18年上半年,常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源头治理货运车辆超限工作取得新成果。共收到市内外违法超限超载抄告货运车辆269起,“一超四罚”关联立案处罚10起,同时对经营业户进行信用记分;对尚未达到立案处罚标准的经营业户共发放85份警示告知书,对全市18家重点货源单位共计巡查226次。

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源头监管责任,积极开展货运源头监管和“一超四罚”工作。上半年,共收到市内外违法超限超载抄告车辆269起,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或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严格落实执行“一超四罚”关联处罚,共立案处罚10起,全部责令停业整顿,并同时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信用扣分。对尚未达到“一超四罚”立案标准的业户,列入整改名单,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实施警示告知制度,共发放85份警示告知书,要求相关业户及时整改到位,防止违法超限行为继续发生。2018年,全市共有18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被列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交通运输部门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重点巡查制度,每月不少于2次现场巡查,对违法行为较多的业户增加巡查检查次数和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并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货车、驾驶人进出登记、称重放行、统计等制度。今年上半年,对18家重点货源单位共计巡查226次,同时确定江苏凌家塘物流有限公司开展试点安装视频监控取证设备工作。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工作要求,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货物装载企业违规装载行为的调查、取证、处罚等相关工作。采用多部门联合,共同推进,引导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加强对高频次超限超载运输企业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针对性的加码管控措施,确保源头治理超限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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