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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转实物配租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拟将下列低保、特困、优抚等无房租金补贴家庭调整为实物配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09,电话:86720018)。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工作单位

家庭成员信息

备注

1

高金莲

3210861972*****421

丽华新村34乙201

低保

子女:沈燕,外孙子女:张旭

2

徐建芳

3204111960*****428

朝东村52号

低保

3

何莉萍

3204041969*****826

航仪宿舍1-甲-302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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